胖子之城第期殳俏和她的美食“值得庆幸的是,阅读不会令人发胖。”值得庆幸的是,阅读不会令人发胖。——这句话是本书的作品简介的最后一句,我觉得很可爱,于是拿来放到标题。本期和大家谈谈殳俏的新书《胖子之城》。这是一本关于美食的散文集,如果对此题材感兴趣,不妨往下看看。01在吃饭面前,减肥算什么最近总被人问“你是不是瘦了”,我报以肯定的答复,随即而来的就是几乎肯定的语气:“减肥啊。”很无奈,真的不是,只是前一阵称体重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轻了五六斤。我的体重已经维持不变四五年,很少会有大幅度的变动,所以看到突然瘦了这么多,自己也觉得奇怪。大概是夏天到了,胃口就变得没那么好,虽然每顿饭还是照样吃,不过更像是例行公事一样。总之,到了秋天冬天自然会胖回来,对此我从不担心。减肥这件事情,其实我从来都没做过。本也不胖,再说太瘦是很恐怖的事情,像一只排骨精一样走在大街上并不好看,也不健康。最关键是,我深知自己的性格,就算真的付诸行动,也注定会失败:我根本丝毫抵挡不住自己对于吃东西的欲望。某台词曾说过,减肥其实是女孩子的口头禅,不必当真。然也。在吃饭面前,减肥算什么。02食肉兽我基本喜欢吃所有“不健康”的食物,煎炸、烧烤、冰激凌...好像全世界的食物,越不健康就越好吃,就像越漂亮的景致越危险一个道理。或者在吃之前,你越清楚这东西食之无益,吃的时候越有一种明知故犯的兴奋,食物因此平添几分美味。前几天和同学一起吃饭,L吃素,盘子里一堆绿叶子,十足兔子样。我和Y站在一边选菜,Y看了L的叶子们一眼,问:“你爱吃肉还是菜?”我当机立断的回答:“当然是肉,没有肉吃不开心。”这绝对是实话。虽然我也很喜欢吃青菜,但如果一顿饭里没有肉,那绝对会让我吃饭的心情大打折扣。可以说,每种肉我都喜欢吃,羊肉肥美,牛肉有嚼劲,猪肉朴实,鸡肉温柔,鸭肉香,兔肉利落...海鲜就更好,尤其是螃蟹。觉得一种食物“好吃”,必定是种极端的情绪。何出此言呢,因为我越来越发觉,那些被世人冠上至尊美味名号的东西,必然是让人产生很大分歧意见的。简单来说,就是被一部分人嗤之以鼻,而被另一部分人顶礼膜拜的食物,比如榴莲,比如臭豆腐,比如内脏,比如生肉。——殳俏《爱与不爱生牛肉》爱吃肉的还有我大学舍友源源,不过对于生肉,我们都望而却步。除了生肉,她也不吃鱼和各类海鲜,唯独爱吃肉。很多次,我劝她尝试一下鱼,她都拒绝,也有几次我成功了,让她尝了尝鱼皮、蟹肉、虾和扇贝,但也就此止步,并没能勾起她继续尝试的念头。究其原因,是她不明白这些东西好吃在哪里,觉得它们都没有“味道”。后来我总算明白,她最喜欢的是肉类那种具有侵略性的香气,海鲜的味道对于她而言,过于“淡”了。但她又并不是全然的“食肉兽”,一个如此喜欢吃肉的人,却不吃羊肉,鹅肉鹿肉兔肉鸽子肉就更不需要提,一概不可能出现在她的选择内。虽然偶尔会觉得她不能举案大嚼羊肉串或是烤鱼是一件颇为遗憾的事情,但看她每次吃肉的时候表情那么开心,还是觉得,吃肉真好。03我就要吃兔兔我认识的绝大部分人,都挑食。有人从不吃肉,有人不喜欢吃菜,有人嫌弃海鲜太腥,有人觉得吃兔子鸽子过于残忍。所以从头到尾,我发现自己才是那个什么都吃的人。兔头、猪脑、羊杂汤...对于我来说,都是好吃的东西,榴莲、臭豆腐、松花蛋,就算称不上挚爱,也都可以淡定的吃下肚,所以看到《撒娇女人最好命》里面嚷嚷着“不要吃兔兔”的女二号时,忍不住笑喷了。邻桌有客人默默无语手法娴熟地啃光了一只又一只兔头,也有姑娘假装娇憨地捂着眼睛说不要,男伴正中下怀地剔出了肉给她吃,最后她也吃得津津有味的。这是一幅市井生活的有趣图景,你可以选择吃或不吃,也可以曲线得到你想要的,普通人享受食物的快乐,莫过于此。——殳俏《灵魂飘香》小时候我是不喜欢吃胡萝卜的,但也从来都老老实实的吃掉。长大了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有意识的去欣赏胡萝卜的好吃之处,真的就变得不讨厌了。如果非要选一样我最不喜欢的食物,应该是丝瓜吧,但我还是会吃,只不过不是很喜欢它身上那股草气。其实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吃或不吃某样食物的权利,只要不强迫别人吃或不吃就好。不过在我的念头里,总还是觉得,如果想变成一个真正的食客,是不该挑食的,只有尝过所有东西,才可以评判何谓好吃何谓不好吃。不过挑食这件事情,本就无解,不爱吃就是不爱吃,也算性格。反正不管谁要不要吃兔兔,我还是要吃兔兔。就像费兰说的那样:“没有不对的食物,只有不对的人。”——殳俏《费兰·阿德里亚:厨外之味》04让我们在“御膳房”里堕落吧当舍友们的柜子里装满了日化用品或文具杂物的时候,我在大学宿舍里的储物柜里装满了零食和饮料。下铺曾诚恳建议我在储物柜柜门上大书“御膳房”或“小卖部”几个字,以正其身。虽然我觉得这是个很好的建议,不过终究没有付诸实践。在我看来,每个人都应该有个“御膳房”,就算不吃,想到柜子里还有很多好吃的在静静等着,就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开心的时候吃点好吃的锦上添花,不开心的时候吃点好吃的抚慰身心,不是很好吗?据说牛轧糖(nougat)的语源是“让我们堕落吧”。这个名字来自孩子们吃了牛轧糖之后对甜蜜的欲罢不能,以及牛轧糖对孩子的牙齿造成的莫大伤害。——殳俏《让我们堕落吧》当然,“御膳房”的存在,不光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安慰,也的确有它的实际作用。我半夜总会饿,长夜漫漫,如果不吃点东西更是无心睡眠。所谓马不吃野草不肥,我还没肥,并不是因为没有这个潜力,而大概是饭量不够的缘故。嘴馋,又吃不了多少,所以量变暂时还没引起质变。总之,比起辛苦的克制自己,我宁愿在零食堆里一直堕落下去。05别无他法对于每个爱吃,又爱烹饪的人来说,走进一间菜市场,等同于是走进了一家游乐场。一点儿都没错,这种时刻会令你像个置身于游乐场的小孩,既茫然又兴奋地站在那些闪闪发亮的单轨滑车、旋转木马、七彩滑梯和宇宙飞船的中间,简直像是站在世界的中心。什么都熟悉,却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想要试一下,却不知从何开始比较好。——殳俏《哪儿都美不过菜市场》因为爱吃肉,所以我也喜欢炖肉。记得第一次炖五花肉和炖猪蹄,味道就都还不错。其实根本没学过,完全靠的是爱吃肉的本能。我一直有一种坚信,就是爱吃饭的人不可能不会做饭,而且每个爱吃饭的人总归是要自己做饭的,因为没有人比你自己更了解自己想要吃什么,想要满足口腹之欲,除了自给自足,别无他法。做饭这件事情其实本来也不难。手法就那几种,换个材料就换了个菜色,很难出错,唯熟练尔。在这个观点上,我和蔡澜站在同一阵线,他也同意做饭并不是一件难事。在我看来,难的部分其实是熟悉每一种食材各自不同的特性——哪些易熟,哪些易老,哪种和哪种搭配在一起会更好吃。就像煲汤,材料都是好材料,但未必每种和每种都可以任意搭配。比起煎炒烹炸这些程式化的步骤,我觉得对于食物的认识才是真正的功夫所在,是经年累月在菜市场和厨房里练出来的,书里和课上都学不到。06相机先吃有时候看到一些朋友发很多美食照片,也觉得非常赏心悦目,馋虫被勾引出来。不过自己吃饭的时候,倒是真的很少照相,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外出在餐厅吃饭,比起相机,总觉得自己更饿,菜一上来手机早就甩在一边不知所踪。就算是聚会的时候,相片也很少。就算有照片,也一般轮不到食物。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朋友们也都不是吃饭的时候只顾自拍的饭桌恐怖分子,大家的热情都集中在吃上,大概这就是所谓臭味相投。经常发生、最最尴尬的莫过于,几个人经常吃得杯盘狼藉之后,才想起来,哇,大家该合影一张。于是最后出现在照片里的餐桌,根本惨不忍睹,毫无美感可言,唯一的好处就是从照片里倒是很明显可以表现出:是的,我们刚刚在聚餐。07关于《胖子之城》上面说了那么多废话,只是想说,和大家推荐这本书,是因为自己也算是个喜欢吃东西的人,不过暂时不敢自诩为“吃货”,“老饕”就更论不上。我总觉得,饮食是个太大的题目,光中国的食物,就足够一个人研究一辈子,甚至一辈子也不够,更遑论世界各地的美食。像殳俏这样的人,才真正称得上是“食客”、“老饕”。不要总觉得做个专业老饕好像是一件妙差,难度也非一般人可以驾驭。光“吃遍中外”这一基本要求,就少人做到,何况,吃过之后,还要讲得出门道,讲得好听、写得好看,最好达到令读者“望梅更渴”的效果,才叫成功。之前在第期,我曾给大家推荐过殳俏的另一本饮食集子《元气糖》。通过阅读《元气糖》,我认识了这么一位将饮食写得很出色的美食家。前几天偶然的机会看到了楚尘文化为殳俏的新书《胖子之城》做赠书活动,就抱着侥幸的心态参加了,其实当时想的是,如果没有抽中我,也会自己买一本来看,没想到最后倒是真的被抽中了。第二天早上便收到了赠书,花了一天时间读完,仿佛也饱餐一顿。在《胖子之城》里,殳俏分成了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美国四个部分,讲述自己有关于四地的美食印象。相对于内容比较杂的《元气糖》,《胖子之城》则着重于西餐的介绍。其实对于我来说,书中提及的内容都不算熟悉,毕竟平时还是吃中餐比较多,但就像喜欢看旅游节目的原因一样,对于不熟悉的美食,也总喜欢看一看,猜一猜,想着没准哪天就可以去试一试。四地美食各有特色,其中篇幅最长也是最有意思的莫过于意大利的部分,而书名“胖子之城”也正来源于这部分的内容。在意大利,威尼斯是“至静之地”,罗马是“永恒之所”,而博洛尼亚本应以“学者之都”扬名,却最终落得个“胖子之城,(LaGrassa)的名号,全因为自古以来,这城里的人一年吃掉的东西相当于威尼斯的两年,罗马三年,都灵五年或热那亚十年的量。并且被吃掉的大部分,不外乎肉酱宽面、肉酱千层面、猪肉肠、烤猪蹄、煎猪舌、炸猪耳朵之类。而LaGrassa的另一个意思就是“猪油”。——殳俏《胖子之城》其实论吃,每个人都各有一套理论。形状万千的艺术都可以被强行分出高雅和通俗,饮食却难分优劣高下,关于饮食的理论和评述也是同理,从没有一套既定的规则。米其林餐厅未必比街边摊好吃,高档餐厅贩卖的也未必比夜市小吃美味更多,关于文学、艺术,或者可以由专家进行评论,但就算是顶尖美食家做出的评价,普通人也可以对其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因为关于食物,每个人都是专家,每个人都要吃饭。口味永远难以调和,但正因为不同,所以有趣。就算我们没有成功把自己吃成胖子,但没准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个胖子,不受限制地享受着自己爱吃的食物,满肚子都是自己的一套饮食理论。我们没有专业的形容词,也不懂得这种调味酒和那种香料之间会产生什么奇妙的化学反应,我们只知道,当食物顺着食道滑进胃里时,心里的那个胖子已经做出了最直接的判断:好吃,不好吃,喜欢吃,不喜欢吃...从书里体验美食之美,不可以说不是一种有意思的事情。隔着书页,猜想一种食物的香气,想象它的口感,让人心痒。好在,正如开篇那句话所言,阅读并不会令人发胖,于是我们可以自由的在关于美食的文字里狼吞虎咽,无须克制。摘抄《灵魂飘香》邻桌有客人默默无语手法娴熟地啃光了一只又一只兔头,也有姑娘假装娇憨地捂着眼睛说不要,男伴正中下怀地剔出了肉给她吃,最后她也吃得津津有味的。这是一幅市井生活的有趣图景,你可以选择吃或不吃,也可以曲线得到你想要的,普通人享受食物的快乐,莫过于此。“正是因为盛放过灵魂,所以头才最好吃。”...我们聊起中国人和意大利人各自都是怎么吃脑子的,我告诉他中国有“脑花豆腐”,因为中国人觉得就算是吃头吃脑,也应该斯文点,混在一锅豆腐里,加上颜浓烈的香辛料,要比直接看见白煮的脑花会收敛些。“不不,你们都错了,”长得很像来自黑手党家族的矮胖的老意大利人说,“要直面食物本身,也要直面灵魂本身。既然都敢吃了,就不要管它是什么样子端上来的,你们觉得吃得香,那就是灵魂的香味,到我这里来吃,就是要面对现实的。”《Benoit:一间小餐馆的百年价值》婚姻和家庭,本来就是小火慢煮。《聚果成挞》走进法国的糕饼店买水果挞,总让爱吃甜食的人产生选择困难症,这有点像一个毛头小伙子忽然掉进了漂亮姑娘堆里的感觉,所谓的美女如云,你要面对的则是美挞如云,同样会眼花缭乱,手足无措。《让我们堕落吧》据说牛轧糖(nougat)的语源是“让我们堕落吧”。这个名字来自孩子们吃了牛轧糖之后对甜蜜的欲罢不能,以及牛轧糖对孩子的牙齿造成的莫大伤害。《行走在意大利面的版图上》但也有人说,Paccheri这个字应该是由Paccaria演变过来才对。因为这是拿波里人最平民的面食,Paccaria在当地方言中即是“掴耳光”之义。加上有点贬义的字尾ero,这种面在当地又被称为“耳光面”。“好吃得打耳光不肯放”,中国人应该对这样的小玩笑心有灵犀。《爱与不爱生牛肉》觉得一种食物“好吃”,必定是种极端的情绪。何出此言呢,因为我越来越发觉,那些被世人冠上至尊美味名号的东西,必然是让人产生很大分歧意见的。简单来说,就是被一部分人嗤之以鼻,而被另一部分人顶礼膜拜的食物,比如榴莲,比如臭豆腐,比如内脏,比如生肉。《胖子之城》在意大利,威尼斯是“至静之地”,罗马是“永恒之所”,而博洛尼亚本应以“学者之都”扬名,却最终落得个“胖子之城,(LaGrassa)的名号,全因为自古以来,这城里的人一年吃掉的东西相当于威尼斯的两年,罗马三年,都灵五年或热那亚十年的量。并且被吃掉的大部分,不外乎肉酱宽面、肉酱千层面、猪肉肠、烤猪蹄、煎猪舌、炸猪耳朵之类。而LaGrassa的另一个意思就是“猪油”。确实,在细微的“咝咝”声中,圣洁如雪山的猪油以优雅不可一世的姿态在锅子底部缓缓地滑动着,慢慢地整个化为一片折射着淡淡金光的池塘。亚力山德罗有点儿焦虑地说,“博洛尼亚的规矩就就是这样的,如果你随随便便找个人就结婚了,婚后你最害怕的莫过于妻子做的肉酱跟你从小吃的妈妈做的肉酱,完完全是两个路子。妻子做的更好吃,当然这是理想化的状态。但—般都是妈妈做的肉酱,才能更触及你的灵魂深处。”《波西塔诺,柠檬味道的厨房》...,就像那位物业经理在最后一天来收钥匙时问我们的:“没任何东西打碎吧。”我们回答:“有,我们的心碎了。”(大象君:顺便勘误,此处少一个下引号)《松露疑云》总有些食物让人充满困惑,因为它们其貌不扬,其味不凡,有些人用膜拜式的热情让大多数的人对它有道遥不可及的感觉,另—些人尝了这食物之后则迅速地变得怒气冲冲:一是因为,传说并没有带来真正的惊为天人的震撼味感,大宗的赞美反而让原本可以让人觉得不错的食材披上了迷信的外衣。...我听过无数人气呼呼地对我说:“我真觉得松露没什么好吃的。”这里面包含的对武断描写松露有多美好的人的意见恐怕比对松露本身的意见来说要多得多。现在大多数人的共识则是,人们永远会用猪来寻找松露。...可当我跑去勃艮第,问那里的一位松露捕手时,他正披着他的黑披风,抱着他的西高地白梗,准备再一次出发去找松露。“用猪找?”他讶异地看着我,“那真是没门,我太太说了,我就是她的猪,而我们家已经容不下第二头猪了。”《意大利面是门政治学》麻烦和意大利面,都得趁热解决。《夏末秋初的无花果》我曾在法国的酒吧里觉得有点饿,想吃小食,酒保立即拿出几颗晒干的无花果,全部剖成两半,又切了几块厚片的咸黄油,两片无花果干中间夹—片咸黄油,就是是夜的一道点心了。吃起来甜咸交错,却毫无违和感。酒保绘声绘色跟我讲解说,那是因为无花果是肉感很强的水果,花在里面,被自己本身膨大的基部所反包起来,形成果实,像是自身欲望的逆袭一般,怎么样,听上去就是肉感很强的一个故事吧。《费兰·阿德里亚:厨外之味》就像费兰说的那样:“没有不对的食物,只有不对的人。”或许世界上不会再有第第二家餐厅的侍者,在你低头喝麦片粥的时候,提醒你要用心倾听麦片被嚼碎的声音。而那种声音,和当时侍者温柔的语调,都可被称为意味深长的厨外之味。《如何走进一间火腿博物馆》“那现在,火腿、香肠这些东西都能很方便地在商店里买到了,寨子里还会自己做吗?”我问他。“确实能很容易就买到了啊,”他回答,“但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火腿为什么好吃是因为经历了风霜,香肠为什么好吃,是因为第一时间新鲜灌的,更重要的是,这些东西都是一整个村子,一整个家族,所有人一起做的。除了味道很重要之外,一起做的这个过程更重要。”我想着他的话,也想着很多人都会对食物工作者提出疑问:“你们真的觉得去保护某种古老的食物有那么重要吗?”而这位苗族小伙子所说的,提供了最正确的答案——你的最终目的永远不是那一口火腿,而是千百年来火腿制作工艺演变中凝聚的人的力量。《哪儿都美不过菜市场》对于每个爱吃,又爱烹饪的人来说,走进一间菜市场,等同于是走进了一家游乐场。一点儿都没错,这种时刻会令你像个置身于游乐场的小孩,既茫然又兴奋地站在那些闪闪发亮的单轨滑车、旋转木马、七彩滑梯和宇宙飞船的中间,简直像是站在世界的中心。什么都熟悉,却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想要试一下,却不知从何开始比较好。《猴子的家》这里又要引用比尔比福德的话了:“夜晚的城市里,人行道上行人如织,有人打开一点五升容量的大瓶葡萄酒,此时此刻,这里就是人间福境。”《蒜头和玫瑰》至于那些同你擦肩而过的行人,不用担心。就像《大蒜战争》中说的那样,他们未必能在那一刻就理解了吃蒜人的心,却会在回到家之后,面对着淡而无味的晚餐之时,忽然想起某路人身上莫名其妙、难以名状的奇怪味道,不由自主地突然惆怅起来。感谢楚尘文化的赠书。关于殳俏《元气糖》的读书笔记,可以点击这里查看。今天你吃什么?欢迎在下方留言给大象君,我们下期见!闯进瓷器店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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